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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人社惠民就业创业政策清单
作者: 时间:2024-04-16 浏览次数:

一、脱贫劳动力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

我市户籍脱贫劳动力,上一年度通过各级政府部门、社区(村)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经纪人等有组织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的,可申请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(跨省务工500元/人,省内区外务工300元/人)。此项补助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。

二、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(灵活就业)

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,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
三、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

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《营业执照》、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、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,可按规定在《营业执照》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(5000元/人)。

四、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

返乡创业人员在我市首次领取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,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,带动就业3人(含返乡创业者本人)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,可按规定在《营业执照》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(5000元/人)

五、农民工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

2020年1月1日起,农民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《营业执照》,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,经营地址在乡或村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,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(5000元)

六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

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,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、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,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、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
七、SYB创业培训补贴

S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、有初步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项目或创办企业6个月内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。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创业培训合格的,可按规定享受SYB创业培训补贴(1200元/人)

八、GYB创业培训补贴

G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、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,可按规定享受GYB创业培训补贴(300元/人)。